《南都周刊》2010读者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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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女孩朱莉中国式上访

2009-12-11 10:21:59 来源: 南都周刊 浏览量: 46148 跟帖 77 条
当我和众多上访者拥挤在国家机关门前的队伍中时,当我被那些盼望公正的眼神震撼时,当我和他们一样感到被敷衍时,我也常问自己这个问题。
  美国姑娘朱莉·哈尔姆斯没想到,与安徽五河青年刘士亮的爱情考验,还会遭遇到这一茬事儿:上访。因一起很小的邻里纠纷,刘士亮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名被拘捕。这个坚持认为未婚夫无罪的红头发女孩,在接下来的5个月里,以自己的方式走上中国信访道路。赴京、排队、申诉、等待,在经历了所有中国人上访必须的过程后,她体认到文化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与隔阂。
 
  南都周刊记者_杨猛 北京报道
  5个月里,朱莉经历了中国人上访所有的过程。摄影 王旭华
 
  今天我所讲述的,是一个老外在中国上访的故事。
 
  我,朱莉·哈尔姆斯,31岁,美国人,现居北京。
 
  别笑,这是真的。我头一次来中国,是被这个国家的神奇所吸引;接下来,我定居在中国,因为遇到了一个中国爱人;现在,我在这里要做的事就是:上访。
 
  我为什么上访?当我和众多上访者拥挤在国家机关门前的队伍中时,当我被那些盼望公正的眼神震撼时,当我和他们一样感到被敷衍时,我也常问自己这个问题。
 
  我毕业于哈佛大学国际关系专业,这座全世界著名学府的一个基本治学传统是:视法治为社会运转之基石。当经历过中国式上访后,我更加觉得,在依靠法律主张权利的道路上,我们应该走得更深入。
 
  开始,我的故事幸福和顺遂。按计划,我和我的中国爱人今年完婚。他叫刘士亮,是一个来自安徽五河的农村小伙子。1999年,我来中国为一家美国出版社撰写一本关于中国旅游的书,偶遇在合肥做保安的刘士亮,我们之间擦出了火花。“身份”的差距,并没有阻挡住我们的相爱。
 
  2007年,一桩意外把刘士亮卷入其中,也改变了我的生活。刘士亮是安徽五河县双忠庙镇刘蔡村人。这个村子的人大多数都姓刘,属同一个祖先,不过盘根错节的宗族关系,让家族成员间也潜伏着矛盾。
 
  刘士亮大哥的孩子,和同村村民刘士勋的孩子发生了冲突。这起孩子间的纠纷,却使得两家家长棍棒相见。最后,刘士亮大哥家吃了亏。当时在深圳工作的刘士亮,坐立不安。
 
  2007年5月15日,刘士亮从深圳赶到五河家中,身边还带着5个朋友——这很容易被看成是意图报复和挑衅。
 
  很不幸,刘士亮和刘士勋又发生了肢体冲突。刘士勋轻微伤,而刘士亮重伤颅骨骨折,当即被送到安徽省立医院医治。
 
  我引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决书,说明此事:
 
  “刘士勋因邻里纠纷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士勋除负刑事责任外,对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刘士亮造成的损失,还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2008年6月23日,终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刘士勋判处有期徒刑5年,赔偿刘士亮1.5万余元。但是刘士勋对此判决不满,状告刘士亮非法侵入住宅,也走上了上访之路。
 
  上访,是中国人特有的权利申诉方式,每年都有大量的中国人以自己的方式走上信访的道路。2004年,中国国家信访局曾经公布,每年的上访案件达到1000万起,每年的上访人数超过50万人次。
 
  整个事件很不幸。在等待刘士亮身体康复的同时,我们开始筹划在2009年完成婚礼。经历过这次意外,对步入稳定的婚姻,我已急不可待。
 
  然而接下来的波折,却让我陷入更深更大的漩涡中。
 
  小城洋秋菊
 
  2008年3月,五河家人的一个电话打到深圳,我和刘士亮得知:五河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为名,对刘士亮提请逮捕,五河县检察院已批准逮捕。
 
  距离那起邻里冲突已经过去9个月,为什么这个时候又突然对刘士亮实行逮捕?
 
  直到时隔半年之后,2008年10月,刘的家人才获悉,早在2008年2月28日,五河县公安局就对刘士亮网上通缉。
 
  别人告诉我,在中国,只有罪大恶极的,或者重大民事纠纷中的责任逃逸者,才可能被上网通缉。
 
  我的律师吴志君告诉我,在认定当事人逃逸的情况下才会通缉,而且要在24小时之内,对家属下达书面通知。但是,刘士亮和他在五河的父母称,一直没有接到当地警方的书面通知。他们认为,五河县公安局知道刘士亮在深圳工作单位、住址及电话,但是没有行使这项义务。
 
  更让我奇怪的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个罪名。在中国农村,特别是刘士亮的老家,去邻里家走动有时十分随意,不需要预约。
 
  所有的蹊跷,都使我不得不认同刘士亮父母的推断:对方不甘受罚,通过关系对执法部门施加了不当的影响。但刘士勋家人否认了这个指控。他们认为,刘士亮依靠人多势众制造了事端。
 
  五河县公安局局长吕兴亚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介绍,这起案件责任很明确,打人的一方和侵入他人住宅的一方,都有责任。当时在找不到刘士亮的情况下,才根据有关法规对刘进行通缉。吕局长说,根据当时勘查情况,刘士亮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证据明显,所以对他提请了逮捕。
 
  我们委托律师递交了要求撤销逮捕决定的申诉书,并且在2008年10月到安徽省公安厅、12月到公安部反映情况。但是我和刘士亮得到最多的答复是:“需要了解情况”。
 
  吴志君律师跟五河县公安局交涉的时候,得到这样的答复:刘士亮必须归案,因为刘士勋一家也在上访,两家的不断上访给当地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2009年6月17日,刘士亮在深圳被警察带走,6月28日被羁押到五河县看守所。
 
  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正在休斯顿,立刻赶回了五河县。从这一天起,我的生活就被改变了。
 
  本来作为五河小县城唯一的洋人,我已经够扎眼了。现在,五河、蚌埠、合肥、北京,在各级公、检、法机关门前,我这个红头发的老外,又加入到上访者行列中。
 
  我最早来到的是五河县公安局。而后,当得知检察院即将提起公诉,我又来到了五河县检察院。吴志君律师说,非法侵入住宅,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在特别严重时,才作为公诉案件审理。
 
  但是,我发现,在县城找领导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每一次都找不到领导,很多领导不在单位上班,或者“领导在开会”,其下属也不知道领导在哪里。
 
  五河县检察院一位官员说,既然公安已经提请逮捕,作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是顺理成章的。他告诉我:“公安是配菜,我们是炒菜。”
 
  我对“配菜说”的逻辑感到不解。检察院对于批准逮捕的案件应该做独立的调查,不能视自己批捕的案子作为一个应景的配菜程序而推卸责任。因为,如果开始就抓错了人,后来者很可能也会将错就错。
 
  开始,我不想把事情搞复杂,跟秋菊一样,也是从基层反映情况。我知道“越级”会让当地政府不高兴。但是,最后,我还是决定去北京。我的理解是,当人们认为法律在被不公正地执行时,需要到一个更高级的机关来纠正这些做法。
 
  “在程序中”
 
  我的第一份工作和北京有关。2000年哈佛大学毕业后,我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工作了一年。现在我故地重游,是为了上访。
 
  北京酷热无比。我先是去了位于东堂子胡同的公安部信访处。我认为问题出在五河县公安不应该对刘士亮通缉,这是滥用权力。我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求依法办案。
 
  我去公安部的次数最多,已经5次了。公安部信访处的人都认识我了,甚至跟我打招呼,“又来了?”
 
  信访处门前,每天挤满了各地的访民。这里上午发号,下午叫号。人们早早排好队,希望可以有机会陈述冤情。我看到,有些好不容易排到前头的上访者,因为没带身份证,被门卫一句轻描淡写的话打发回家。
 
  访民们一开始还以为我是个记者,他们向我讲述自己的遭遇。许多问题因为经年累月得不到解决,已积重难返。他们似乎对结果也不抱希望,唯一的寄托就是不停地上访。有意思的是,一个中国人甚至问我:你来上访是被人指示还是被人花钱雇的?
 
  或许是看到一个老外站在上访的人群中不好看?一次,公安部信访处的工作人员过来邀请我进去坐。我谢绝了:我不是小孩子,不需要照顾。我要和其他上访者一起排队。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信访处,在正义路靠近东交民巷的地方,门上没有牌子,显得神秘。在那里,工作人员看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个罪名都觉得很奇怪,说这构不成重罪。一个59号工作人员,我对他印象深刻,因为他是为数不多能够认真听完我的倾诉的人。我甚至分辨出,此人的口音来自呼和浩特。
 
  国家纪检委信访处我只去了一次,是坐308公交去的。这个地方一天只发100个号,但是一般是一批同时接待5个访民。因为往往是下午两三点开始接待上访者,我那次是和7个人一起挤进去的。
 
  整个7月、8月,我几乎天天上访,对于这些机构的上访规律门清。为了省钱,我还办了交通卡,北京坐公交才4毛钱!
 
  我在王府井新华书店买了好多中国法律方面的书,刑法、刑事诉讼法、宪法、信访条例。看完了这些书,我觉得跟美国的法律条文区别也不算太大,差距来自执行上。
 
  比如按照信访条例第23条,信访机构应该给上访者书面答复,但是我从来没有得到。只是偶而得到一张小纸条,告诉我下一次上访的时间,和我应该去解决问题的地方。
 
  我把一切搞砸了吗?
 
  我在北京上访,让刘士亮代理律师刘咏梅很不高兴。她说,本来这个案子很容易,就因为刘士亮有个要过门的美国太太不断上访,还找媒体,把本来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了。
 
  或许真应了刘律师的话,2009年9月14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开庭,这是事隔三月后,我第一次看到刘士亮,但是这次开庭没有宣判就结束了。
 
  吴志君律师认为,五河县公安机关羁押刘士亮,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正常情况下,法院要在1个月到一个半月内,开完庭并作出一审判决。开庭后,检察院有两次补充证据的权力,每次为时一个月。如果法院在一个半月内审结不了,可以向上级法院请求延期一个月。
 
  五河县外宣办工作人员李向前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这个案子其实不大,之所以现在没有宣判,就是因为搜集到了新的证据,法院要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
 
  李向前告诉记者,“朱莉想利用外国人的身份对案子施加影响是行不通的。因为,现在中国已经不是‘做洋奴’的时候了。”
 
  11月2日,我去了五河县法院,刑庭庭长告诉我,案件已经上报安徽省高院,并且已经获得批准,可以延后宣判。11月7日,我带着刘士亮的父母去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傍晚时分,得知五河县法院已将案件退回五河县检察院。
 
  刘咏梅律师说,这次是五河县检察院主动撤诉的,他们还要重新起诉。
 
  在看守所里,刘士亮已经迎来送往了几拨狱友。刘咏梅说,原来与他同被关押的两人,一人有前科,此次又是翻墙撬锁,并打伤了人且不认罪,才被判处六个月,离开了看守所;另一人被判了三个月,也走了。因为刘士亮“拒绝认罪”,我们取保候审的要求没有被允许。现在,刘士亮被羁押时间已近半年。
 
  我也自问,是我的倔劲惹恼了地方官员吗?
 
  一些中国人会说,中国法律和美国法律肯定有一些区别,中国的法律还在完善,因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但是,我觉得在中国有的地方,法律还是靠人、靠关系。
 
  没见着奥巴马校友
 
  我担心案子无休止拖下去。11月12日,我在网上发现了一家航空公司当晚去北京的单程机票,4折。我决定当天从深圳飞往北京。
 
  11月13日,我一口气去了三家公检法部门。在公安部,我又谢绝了进门坐坐的邀请,交谈在门口就结束了。在最高法院,警卫告诉我,没有判决书不会被接待。
 
  下午,我还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我来过两次,他们都认识我。警卫告诉我,上次接待的59号工作人员已经调到国家信访局,让我去信访局找以前的59号,才会知道案子进展。这期间,我还做了一件在外人看来很“离谱”的事情:找奥巴马上访。11月15日奥巴马总统来中国访问,我知道他一定会去美国大使馆。我想:让美国总统和中国的国家领导人知道我这位“洋秋菊”的存在,或许能促进事情的解决。既然司法渠道和舆论监督的路都碰壁了,我想试试中国的传统方式—“告御状”。
 
  11月17日下午,我登记进入了美国大使馆的一道门,我走进院子,发现第二道门站满了等待总统的使馆要员和美国特工。我走上前,说明了我的境遇,向他们递交了我的信件。但是他们严肃地告诉我:不能接收和代我转交任何东西给总统先生,并让我赶紧离开。
 
  我表示理解,但是我并不服气。奥巴马算是我的哈佛校友,一个美国公民向自己的总统求助并不为过,况且我还曾经投过他一票。
 
  我没辙了,也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你知道,上访对于我是不得已而为之。在美国,没有“信访办”,美国人到各州首府和华盛顿上访的人少之又少,因为表达意见的渠道很畅通。
 
  这一次,我在北京待了半个月。每天像上班一样,上午出门上访、找律师和记者,晚上回酒店,天天挤公共汽车。
 
  在我上访的所有过程中,“在程序中”是我听到最多的词汇。信访的处理进展从来都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我始终不知道“程序”究竟到了哪一步?
 
  11月26日,在北京寒冷的街头奔波了一天,我又冷又饿,傍晚经过建国门一间“SUBWAY”的时候,看到橱窗里“火鸡半价”的红色招牌,我突然意识到,这天是感恩节。
 
  此刻,我的父母还有我亲爱的奶奶,正围坐在休斯顿家中享受着大餐,而我独自在中国奔波。我的身边没有可以分享心情的人。刘士亮,此刻他在做什么?
 
  12月2日,是刘士亮在五河县法院第二次开庭。前一天,我又一次来到了公安部信访处。出人意料,这一次我受到了热情接待。一位信访接待人员告诉我:“公安部对你的事情很重视,部长几次就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批示”。
 
  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中国的事情太复杂,我这个老外还没有摸准它的“弦外之意”。
 
  上午10点,我匆匆离开公安部,赶上了北京开往蚌埠的火车。多日来的奔波让我疲惫不堪。我不知道将来怎样?只是想把眼前这场难关渡过去。
 
  (12月2日,刘士亮案件在五河县法院第二次开庭,五河县法院介绍,法院将择日宣判。刘士亮仍在羁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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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周刊读者 IP:220.178.*.*
2009-12-17 19:07:47 发表
看了这个新闻,就觉得奇怪,美国女孩的男朋友,即使不是被以“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被逮捕,也应该负上其他罪行。   她的男朋友带着5个人从深圳跑到安徽老家,去别人家里打人闹事,这没有罪吗?什么串门?不是都说了吗?她男朋友觉得哥哥家和刘士勋家因为孩子的纠纷打架吃亏了,听说这件事后不服气,就带5个人专门从深圳跑回安徽到刘士勋家,干嘛?教训他,报复他,给哥哥一家出气啊。所以刘士亮去打人闹事的动机是很明显的。   至于刘士勋,跟刘士亮的哥哥的纠纷就暂时不说,可是他和刘士亮是什么瓜葛和纠纷都没有啊!你刘士亮凭什么带着5个人从深圳跑到我家里闹事打人啊?来势汹汹,杀气逼人啊?6个汉子把你围住,每人一拳,把你一顿暴打,不死也留下一身内伤。   面对来者不善创入家中挑衅闹事的刘士亮等6人,刘士勋应该怎么办呢?等着被人打,还是自卫,保护自己呢?面对的是6个人啊,不出手,不保护自己会被打死的。任何一个正常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自卫。保护了自己,误伤了歹徒,却要受到法律制裁,被判5年徒刑,并赔偿歹徒医药费。而歹徒(主犯刘士亮)却成了受害者,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南都周刊读者 IP:220.178.*.*
2009-12-17 19:05:25 发表
显然,这是一篇案件报道。但很遗憾,新闻通篇只有一方当事人“洋秋菊”的声音;庆幸的是,很多网友却提出了质疑。新闻跟帖里,一条ip地址来自事发地安徽蚌埠但没有被证实的跟帖受到众网友“顶”,复制而来,真假读者自己判断: “这事我知道,刘士亮首先不是什么小保安(新闻说是小保安,作者注),是深圳一公司老板,找一美国对象,双庙人。这事是这样的:刘士亮侄子十几岁打刘士勋儿子(八岁),将刘士勋儿子打伤,刘士勋知道后找刘士亮哥嫂理论这事。刘士亮知道后,从深圳带几个打手坐飞机到合肥,又从合肥请几个体校朋友,一同开几辆车到五河来打刘士勋,刘士勋被打伤后,‘狗急跳墙’打伤刘士亮,应该是正当防卫,刘士亮花钱判刘士勋五年半。刘士亮到现在逍遥法外!天理在哪?!在这事之前,刘士亮的叔叔还将刘士勋打伤,刘士亮叔也在逍遥法外!刘士勋还是个瘸腿残疾人,天理何在呀。看到的帮我顶下。跪谢。” 也有网友说这个帖子可能就是刘士勋写的。假如真是刘士勋所写,可以判断,“洋秋菊”上访事由的另一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采访,但为什么,记者忘了这一环?让双方都有声音,新闻不是更客观吗?
南都周刊读者 IP:220.178.*.*
2009-12-17 19:04:45 发表
哈佛女孩朱莉的中国式上访,为何只有一种声音? 作者:王攀 美国哈佛女孩朱莉为救中国未婚夫免受牢狱之灾,在5个月时间里多次上访。经历着赴京、排队、申诉等所有中国人上访必经的过程。而在奥巴马访华期间,她甚至想到找奥巴马上访。(12月11日《南都周刊》) 当我看到《南都周刊》这篇“洋秋菊”报道后,一直以来对南都新闻操作的敬意,被狠狠地打了折扣。事情是这样的:刘士亮在深圳当“小保安”,朱莉是他的未婚妻,美国哈佛高材生。新闻说,“刘士亮大哥的孩子和同村村民刘士勋的孩子发生冲突,使得两家棍棒相见。刘士亮大哥家吃了亏。当时在深圳工作的刘士亮坐立不安,带着5个朋友赶回老家,与刘士勋家发生肢体冲突。刘士勋轻微伤,刘士亮重伤颅骨骨折。2008年6月23日,刘士勋终审被判刑5年,赔偿刘士亮1.5万余元。刘士勋对判决不满,状告刘士亮非法侵入住宅,开始上访。9个月后,即今年3月,五河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为名批准捕逮刘士亮。”
南都周刊读者 IP:58.42.*.*
2010-1-5 0:38:33 发表
2000年,村委会将我们土地收回,将我们几百亩责任地,1000余亩责任山转包给现任支部书记,当时约定转包期限为5年,但该书记在我们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与镇政府和村里签了转包我们土地山林到2043年的合同,用一张我们都没有见过的合同就将我们几百亩土地、1000余亩山林白白拿走,天底下还有没有王法?从2006年到现在,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多次,终于2009年5月22日、2009年6月11日,2009年11月20日,由高坪镇政府和汇川区农业局,汇川区政府回复,都是要我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们提请行政复议,区法制办不受理,去法院问法院不立案,政府说该法院管,法院说该政府管,请问:到底谁来管这事?我们是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仁江村走投无路的村民,请帮帮我们。我邮箱是:luochunok.2008@163.com
南都周刊读者 IP:123.157.*.*
2009-12-22 16:36:08 发表
文中说得太精辟了:朱莉在北京上访,让刘士亮的律师很不高兴。律师认为朱莉是个外国人,她的上访把本来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了。这件案子正常情况下1个月就会作出判决,但至今没宣判,就是因为法院要办成“铁案”。   “我觉得,在中国有的地方,法律还是靠人、靠关系。”朱莉这样对记者说。   什么是铁案?只有归正的案子才可以下决心办!朱莉想搞大你也多学习中国的特色!!还是中国的律师深谙此道,知道中国的“国情”: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只要送钱打通关系,管他老汉怎么上访,政法部门也要自保,又要平息受害者,对社会舆论有个交代,最多来个折中方案,以非法入侵罪名了事,打个一百板,也不用翻案,你把陈年旧事都兜出来,还漏洞百出,你这样一来,岂不是乱了全局了吗???
南都周刊读者 IP:220.178.*.*
2009-12-18 10:34:54 发表
看了这个新闻,就觉得奇怪,美国女孩的男朋友,即使不是被以“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被逮捕,也应该负上其他罪行。   她的男朋友带着5个人从深圳跑到安徽老家,去别人家里打人闹事,这没有罪吗?什么串门?不是都说了吗?她男朋友觉得哥哥家和刘士勋家因为孩子的纠纷打架吃亏了,听说这件事后不服气,就带5个人专门从深圳跑回安徽到刘士勋家,干嘛?教训他,报复他,给哥哥一家出气啊。所以刘士亮去打人闹事的动机是很明显的。   至于刘士勋,跟刘士亮的哥哥的纠纷就暂时不说,可是他和刘士亮是什么瓜葛和纠纷都没有啊!你刘士亮凭什么带着5个人从深圳跑到我家里闹事打人啊?来势汹汹,杀气逼人啊?6个汉子把你围住,每人一拳,把你一顿暴打,不死也留下一身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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