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给儿子申冤,何建贵和妻子孟小月千里迢迢地从云南到北京,还得带上患脑瘫的女儿。
54岁的孟小月站在北京大兴寿保庄村口,眼前的景观和云南家乡截然不同:这里干燥、肮脏、车水马龙。尘土飞扬的建筑工地和低垂的电线,充斥着这个位于城乡结合部的村落。
孟小月穿过混乱的村口,来到不远处的新发地蔬菜批发市场。在早市撤离后空荡荡的菜摊上,她捡到一堆烂掉半边的土豆、几根胡萝卜、两个生蒜。这些连菜贩子都看不上的垃圾,是她一家中午的口粮。对孟小月来说,重要的是这些都不用花钱。 “我的伢子(儿子)还在一天一天地坐牢,我要把钱给他省出来。”孟小月操着一口浓重的云南话。 她拎着一兜拾来的烂菜,回到村里花200元租来的简陋平房里。她的丈夫、59岁的何建贵,吸着一管从云南老家带来的水烟袋,正等着妻子回来做饭。他有点担忧地望着妻子。 任何关于儿子何鹏的话题,都会让妻子伤心落泪。 算起来,他们的儿子,被称为“云南许霆”的何鹏,已经在狱中度过了7年的光阴。这7年,完全改变了这个循规蹈矩的云南陆良农家的生活轨迹。在儿子未出事前,他们在老家过的是殷实的日子。 “儿子是被冤枉的。”何建贵抽了一口水烟,抬起头说。 强烈的信念和护犊深情,支撑着这对夫妇,这些年千里迢迢从家乡到省城,从省城到北京。今年两会期间,何建贵夫妇再次来到北京,希望求助人大代表,但结果还是失望。 儿子拿着一包钱回家当年22岁的何鹏,拿着一大包钱匆忙回到家中的情景,8年来时时在孟小月眼前浮现。 2001年3月3日晚上7时,何鹏背了一包钱回家,说是用自己的卡取出来的,后来就走了。到夜间他又打电话说卡丢了,叫母亲去农行挂失,第二天孟小月叫姑爷他红伟去帮忙挂失。 据法院查明:2001年3月2日,何鹏持只有10元钱的农行金穗储蓄卡,到设在云南民族学院分院的建行ATM自动柜员机上查询存款余额,未发现卡上有钱,何鹏即按键取款100元,时逢农行云南省分行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造成部分ATM机失控,ATM机当即按何鹏指令吐出现金100元。何鹏发现这一现象后,两天连续取款221次,429700元。 3月5日,警察出现在何鹏面前。 何鹏的被捕也一波三折。从2001年3月2日案发到2002年8月24日审理终结,整整历时1年零6个月,其间经历了“三抓两放”。2001年3月5日陆良县公安局以涉嫌恶意透支为名,将何鹏刑事拘留,3月12日因“未构成信用诈骗”予以释放。2001年4月6日,陆良公安局又以涉嫌盗窃将何鹏执行逮捕。2001年11月13日,经检察院取保候审予以释放。2002年3月11日,因“涉嫌盗窃”,再次由陆良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据何鹏的代理律师云南凌云律师所陈维镖分析,“三抓两放”的经历,颇能说明何鹏一案给办案人员造成的困扰:开始以涉嫌恶意透支将其刑拘,事实是,何鹏的金穗卡是借记卡,并不具备透支功能。陆良县公安局认为该案是银行电脑系统故障造成,不构成信用卡诈骗。在释放后,再以盗窃罪二度逮捕。而何鹏使用自己的借记卡,使用的是自己的卡号和密码,这个按照章程规定的“合法交易”行为,有银行电子交易记录为证,在律师看来同样不具备“窃取”的特征。 2002年4月9日曲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三个月后,以盗窃罪判处何鹏无期徒刑。何鹏上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10月17日,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发后,40多万现金全部追回。直到今天,孟小月还在后悔:早知道当初这样,她就不应该为儿子办那张农行金穗卡。 如果没有意外,他会是名警察当年,何鹏还是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的学生,案发时二年级新学年刚开课一星期。他的专业是经侦。在家人的描述中,从小爱打抱不平的何鹏志得意满,希望做一个警察。 经济侦查这个专业,当时很热门,父亲何建贵说,如果没有意外,何鹏毕业后有望分配到县公安局工作,最起码也能在当地派出所谋个差事。但是,一张金穗卡让何鹏身陷囹圄。 在第一次刑拘释放后,已经预感无望继续在学校深造的何鹏,悄悄找了一所高中复读。随后的再度批捕,彻底击碎了他的梦。 判决生效后,何鹏被转至云南省第四监狱服刑。何家离监狱有100多公里,农闲的时候,父母会定期到监狱探视。何建贵了解到,何鹏开始在监区做工艺钻石的加工,后来因为有文化,被委以统计工分的计件工作,相对其他服刑人员轻松些。 “我永远不会忘记,在判决生效后何鹏对我说:爸爸,你一定要替我告银行。”何建贵说。 有一个谜底似乎只有何鹏本人才能揭开。卡上究竟有没有钱?一审法院认定卡内显示无余额,但是“儿子告诉我,实际上当时在查询时余额显示1后面有一串零。卡上当时有至少100万。否则他不可能在7台不同的机器上都取出了钱。”何建贵反问,“如果银行ATM机都有故障,则会导致多人的同类型银行卡出现相同异常,而实际上只有何鹏一个人的卡没有实际余额却取出了巨款?” 按照律师陈维镖的说法,如果确如何鹏所说,卡上有巨额资金的话,只能视为不当得利,并不构成盗窃犯罪。“或许当初何鹏认为,把责任推给银行ATM机故障,或能减轻自己的罪责。这反倒害了他。”陈猜测。 这个悬念伴随了何鹏7年。何建贵嘱咐儿子,无论如何,在监狱里不能再惹事了。由于表现良好,2004年和2006年,何鹏陆续获得了两次减刑。刑期相继减到19年零2个月和14年半。 2007年底,何鹏已经在监狱中已经度过了5年。这一年,广东许霆案件的出现,给何鹏案带来了一线转机。 “他毕竟不是许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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