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周刊》2010读者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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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报第72期:艺人奴隶合约之中国版

2008-12-19 0:00:35 来源: 南都娱乐周刊 浏览量: 1390 跟帖 0 条
买你的身、抽你的筋、吸你的血、扒你的皮,本期为您奉上艺人奴隶合约之中国版,不过在著名经纪人谭先生眼中,内地的艺人比韩日的艺人已经是天上地下之别了。前几日倪震三度落泪,昨日终于用邮件宣布与周慧敏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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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娱乐周刊第72期
『独家观点』艺人奴隶合约之中国版
『独家观点』买你的身:合约期限最少八年
『独家观点』抽你的筋:违约金罚死你
『独家观点』吸你的血:抽佣越高越好
『独家观点』扒你的皮:私生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独家观点』明星的自卫反击战
『独家观点』中国的经纪公司也想更严格,只是艺人不配合
『凹凸曝点』倪震三度落泪自称瘟神
『凹凸曝点』倪震将与周慧敏结婚
『热辣艳照』郑敏:我的口头禅超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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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观点★
◆主图:艺人奴隶合约之中国版
  最近,韩国爆出艺人不平等合约案,据说包括全智贤、Rain、崔智友、文根英等当红明星在内的354名艺人都被逼签下严重侵犯个人权益的“奴隶条约”,艺人不仅要全盘交待学业、去向、交友、家庭,就连性生活也要上报。中国的经纪公司虽没有苛刻至此,但对艺人也有许多条条框框的制约。
 
◆传说中,经纪公司这样吸艺人的血
>>买你的身:青春苦短,合约期限最少八年
[签约年限条款]
  国内经纪公司的签约年限为五年到十年,目前业内最流行的是八年为期。超女、快男的全国十强都要与天娱签下长达八年的合同,而一些从小就被大型经纪公司栽培的少年偶像,则要签下长达十多年的“卖身契”,例如谢霆锋,他和英皇的合约就从四年延长至十年,传闻被李泽楷半亿“赎身”的梁洛施和英皇的合约长达15年之久。
  “经纪人掌握艺人的事业前途,艺人掌握经纪人的财路。”一位资深经纪人这样形容明星与经纪公司或经纪人之间的微妙关系。艺人的黄金演艺生命有多少年?长的也就是八年吧,每一个公司都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要把艺人的黄金八年独吞。
  这些合约之所以被业内视为“卖身契”,是因为合约都对签约艺人提出了一系列约束,却没有明确确保艺人发展的必要保障究竟有哪些。也就是演员和歌手把自己签给经纪公司,但经纪公司基本不提供任何的承诺和物质经济保障,有活就干,没活饿肚子。
 

图:黄圣依与周星驰星辉公司的解约案将经纪公司与艺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摆上台面。这桩案子当年闹得沸沸扬扬,这边厢,黄圣依向媒体哭诉遭遇不公;那边厢,星辉公司也以黄圣依私自接拍的性感照为证,指责黄圣依违约。
>>抽你的筋:胆敢跑路?违约金罚死你
[违约金条款]
  与合约期限直接挂钩的是违约金,这是合约执行法律效力将艺人捆绑住的唯一手段。两方的合作寿命往往与各自的利益密切相关,为了避免出现艺人一红就走人的状况,经纪公司会一开始就在合约中提出高昂的违约金。合约期限越长的,违约金额越令人咋舌。
  黄圣依向周星驰星辉公司单方面提出解约时,就遭到对方千万违约金的索赔。内地天娱公司的违约金是一年一百万,如果艺人提出提前解约,那么按照合约剩下的年数每年支付天娱一百万,如果要一次性了断则必须支付300万的高额赔偿金,超女快男全国前三名的赔偿金则是一次性五百万。
  周笔畅退出“超女”巡演,与天娱的解约纠纷闹得沸沸扬扬,最后就是以500万对外公开的违约金和天娱分手,转嫁乐林唱片。2006年超女冠军尚雯婕也以这个天价数字换取了自己的自由,虽然最终这500万是否到了天娱的账上并无确据,但500万,是谈一切条件的前提。
  参赛期间,进入全国十强的超女快男必须签下“霸王条款”,才能继续参赛。如果不签就不能继续比赛--公司和电视台会通过淘汰的方式让你在舞台上止步。有梦想的超女不一定想唱就能唱,而是不想唱也得给我唱。此外,《梦想中国》、《我型我秀》等选秀活动也纷纷效仿效仿“超女”的做法,用“违约金”套牢选手--要走可以,给钱先!
  不过也不排除和平分手的案例,例如天娱在比赛期间还签约了分赛区十强的选手,导致最后经纪公司人满为患,没有那么多的工作人员去消化七八十个艺人,因此他们会对公司艺人进行全面考察,如果你的形象没有优势,歌路又不具特色,歌迷也寥寥无几,公司不愿再费人力财力去包装你,那么索性大家“好心分手”,一拍两散。
>>吸你的血:赚钱天经地义,抽佣越高越好
[艺人收支条款]
  内地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利益分成一般是“倒三七开”,也就是经纪公司抽七成,艺人拿三成,许多新人还需自费支付化妆、交通、住宿及训练开支。天娱的合约里就明文规定,签下的新人两年内必须为公司义务演出五场,所有艺人没有底薪,按照演出收入和公司分成,拿所得收入的四成。解约之后一年内还不得私自接活,违约者必须赔偿公司50万元人民币。
  梁洛施也曾公开英皇对她的盘剥条款:公司没有为她推出任何唱片,她不能赚取任何金钱;她只分得唱片销售批发价的4.5%、影像产品销售批发价2.7%、影像版权20%收益,没有歌曲版权费。
  对公司来说,艺人不过是一件产品,有销路自然“你好我也好”。新人签约的条件苛刻,经纪公司的说法是,公司要花成本培养和包装你,收回成本理所应当,艺人替公司赚钱天经地义,赚得越多越好。艺人拿得少?年轻嘛,机会多的是。不难想见,当年风光无限的少年偶像谢霆锋为什么替英皇打工8年也无法还清父亲的债务。
  经纪公司通常都欺小怕大。若对艺人市场前景看好,他们也会主动“让利”于艺人,提高艺人的分成比例。有些公司会分阶段制定分成规则,比如前三年利益分成为“七三开”,第四年起为“五五开”,第七年至第八年为“三七开”。一些当红明星在约满后续约时,经纪公司会主动将抽成降到“二八开”,甚至可能出现“一九开”,在签约年限上也可以非常宽松。一名圈内人透露,“红了以后,你所想的任何签约年限,任何分成都有可能。”
>>扒你的皮:私生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私生活相关条款]
  韩国经纪公司要求艺人报告学业、国籍、健康、家庭状况、交友情况等私生活所有细节,若走红前曾有陪睡或陪酒等不堪往事,必须全盘托出,怀孕、堕胎要及时报备。而中国内地的艺人经纪合约中通常有这样一条:甲方有权了解与本合约实施有关的乙方心理、生理变化、目前现状、社会关系等资讯,并提出各种建议和相关安排。
  从文本上看,“甲方有权了解”看似没有强制意味,但反过来推论:若公司提出了解要求而艺人拒绝,那么,公司的权利就被侵犯了,艺人就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亦即,这条合约的潜台词是:公司不问也就算了,要问了,你就得坦白从宽。
  韩国艺人连性生活都要报告,而中国艺人谈恋爱也都需要告知公司,有些公司甚至明文规定艺人几年内不准恋爱。台湾艺人时常在综艺节目中抱怨公司限制了他们的恋爱自由,内地歌手金莎曾在博客中表态“好想谈恋爱”,虽然内容简短却明显可感受她“太委屈”的情绪。与金莎同公司的林俊杰、萧萧等艺人都面临着想爱又不敢爱的局面,更传金莎曾被公司以雪藏为要挟不准恋爱。而台湾天后蔡依林早前被公司放宽限制准许其谈恋爱,让圈内众女星眼红不已。
  艺人并不只有恋爱不自由,一位圈内经纪人就向记者透露,“艺人不许关机,必须随时接听公司指示,公司安排的活动必须出席,否则就是违约。” 梁洛施在被英皇管辖时也几近失去人身自由,合约规定她必须随时向英皇报知所有行踪;离开香港前要得到英皇准许;如因病无法工作,英皇可延长合约期限;如因病或遇上意外而无法履行职务,英皇有权解约等。
 
◆明星的自卫反击战
  但凡混出了点名堂的明星,都不是省油的灯。或者打官司或者另立门户,最终摆脱了经纪公司的控制。但这是当红明星才敢干的事,至于名气平平的艺人,还是只能远远地看着榜样的光辉事迹,边咽口水边继续水深火热。
>>法律武器
  解约就像夫妻闹离婚,是万不得已的最后一步,毕竟还在一个圈子,撕破脸大家都面上无光。敢于解约的艺人往往都是找到下家或靠山的,这个下家或靠山,毫无疑问都具有雄厚的财力来支持那笔天价的违约金。黄圣依与周星驰的决裂就是一个经典案例--巨力集团执行总裁、神秘的年轻富豪杨子事后承认在黄圣依的解约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两人也惺惺相惜合作至今。梁洛施运气也不错,遇到一个肯替她赎回自由身的李泽楷。
>>自立山头
  当艺人已经跻身一线明星的行列,那么给别人打工不如自己做老板,于是范冰冰、林心如、周杰伦、胡军、伊能静……一大批艺人脱离经纪公司,自立门户开设工作室,彻底地翻身农奴做主人。依附经纪公司和自立门户之间,绝非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么简单。背后,起关键性作用的,还是“利益”这一永恒的推手。比如范冰冰,与华谊约满之后,范冰冰成立自己的工作室,聘请人脉关系了得的台湾资深制作人穆晓光担任其经纪人,出品了由她主演的电视剧《胭脂雪》,竟然赚得盆满钵满。
>>任人唯亲
  不是所有人都像王菲那么幸运,签了金牌经纪人陈家瑛,把她当作“阿女”一样疼爱尊重。只有一种关系能够化解利益矛盾,那就是亲人。所以内地娱乐圈有了特殊的景象--当红明星的经纪人基本上都任人唯亲,出现了赵薇和嫂子陈蓉、那英和姐姐那辛、李冰冰和妹妹李雪这些亲戚组合。这些大牌明星将自己的演艺事业交给亲人打理,放心又省力。不过,亲人虽然贴心,但毕竟没有拥有强大团队和财力的经纪公司来得专业,职业经纪人对艺人的发展策划、危机公关更有掌控力。
 
◆中国的经纪公司也想更严格,只是艺人不配合
   谭先生,李湘的前经纪人,入行十三年,目前手下有十三个海外艺人。在谭先生看来,国内的经纪公司永远不可能做到像韩国和日本的经纪公司那样严苛,因为国内的艺人自由惯了,不配合公司管理。
>>观点一:国内艺人自由惯了
  南:为什么国内的艺人不配合?
  谭:国内的艺人比较自由,经纪人大部分都是家属,并不是专业的。像赵薇的经纪人是她大嫂,黄晓明的经纪人是他的发小,刘亦菲的经纪人是她的妈妈,所以公司对他们的约束性不是很大。国内还有很多艺人会自己搞公司,开工作室,整个结构也跟国外不同。
>>观点二:管隐私是怕破坏商业价值
  南:新闻上说韩国公司对艺人的隐私管理很严,让艺人感觉完全失去人身自由,你怎么看?
  谭:艺人在被Fans接受之前,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在他成为明星之后,也就变成一个产品或一个品牌。我觉得明星的隐私负有公共道德的责任,韩国公司管隐私无非是两个目的,第一怕艺人干了乱七八糟的事,第二是怕艺人破坏自己的商业价值。
  南:国内经纪约中有涉及隐私的条款吗?
  谭:国内目前没有听说,经纪人多少会管,但不一定会放在合约里。有两件事最重要,第一是会不会结婚、谈恋爱,第二是会不会吸毒嗑药。内地将这两条写在合约里的几乎为零,但香港有。
>>观点三:韩日做法是内地公司的方向
  南:国内明星和经纪公司之间关系如何?
  谭:我个人蛮推崇陈道明和王京花的关系,合作久远关系挺好。中国要发展到像韩日经纪公司那样干涉艺人私事,可能是个方向,但我相信很难。在条约里规定女艺人三十岁以前不能结婚谈恋爱,是不可能做到的。
 
图:倪震三度落泪,一度落泪为周慧敏一句“其实都是你唔够爱我啫”,二度落泪为让周慧敏独自面对他带来的“瘟疫”,三度落泪为自觉是本年度香港头号混账感到羞耻。
★凹凸曝点★
◆倪震三度落泪自称瘟神
  “我是瘟神!无资格爱人!”19年“倪周恋”告吹之后,“隐形”的倪震终于首度公开面对传媒,于上周日主动联络香港媒体《壹周刊》,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访问。
  “不再逃避,回来面对责任。”勇气可嘉的倪震在接受采访时三度落泪,曾经不可一世的才子如今却“落魄”到手颤得不能写字。访问中,除去依旧言驳好事媒体趁机落井下石外,对周慧敏、张茆和刘锡明等人的言辞都充满了深深的内疚。
  他甚至还自封为“年度混账”、“衰过陈冠希”、对周慧敏的称呼也从之前的昵称“小V”变成毕恭毕敬的“周小姐”,19年的感情让这个才子很“受伤”。
 
◆快讯:倪震将与周慧敏结婚
  倪震(18日)下午向媒体发出邮件通知,称将与周慧敏结婚。邮件称最近发生的分手风波更加坚定了双方的信心,周慧敏已答应嫁给他。
  香港媒体闻风已经赶往周慧敏寓所,周慧敏足不出户,但门外至少守候了20余家港媒,倪震则并未现身。据悉倪震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此事,现在港媒陆续都等在周慧敏寓所门口,等他们出来宣布喜讯。
  邮件全文如下:
  动摇过,才懂得坚定;失去过,才学会珍惜。
  一场风波,令我们更了解互相的爱;四方压力,使我们更体会到彼此的不可分割。
  试炼,成就了信心。慧敏答应嫁给我了,我们已申请注册结婚。
  祝福我们吧。
  倪震
 
 
图:郑敏 星座:牧羊 身高:168cm  体重:50kg
学历: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音乐剧本科)99届
作品:《范府大院》、《篮球宝贝》、《云水谣》
★热辣艳照★
◆郑敏:我的口头禅超嗲的
  就算是可爱的蓬蓬裙,夸张的蕾丝边,有点搞笑的锅盖头,都难掩郑敏骨子里的那股子媚劲儿。娇滴滴的一颦一笑不说,玲珑有致的身体曲线也且不说,光是那双又白又长又光滑得发亮的长腿,就足够让人神魂颠倒、垂涎三尺的了。这样的女人,公开唱歌征男友,绅士们还不变野兽,个个疯了般地趋之若鹜。更何况说不定哪个幸运儿还能一睹郑敏的裸腿性感热舞,这样的情景光是想到就已经爆血管了。
[面对面]
  南:有人夸赞过你美丽的长腿吗?
  郑:当然。无论是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只要我穿超短裙,或者短裤,都会受到在场众多男士的赞美。所以对于此类的称赞我已经司空见惯。但是这双让我引以为豪的长腿,也没少给我惹麻烦。
  南:你似乎不喜欢有点“娘”的男人。
  郑:我喜欢那种比较MAN的男人,宽厚的肩膀,大大的手,非常有安全感。
  南:那么两个人亲热的时候,你喜欢男友温柔还是粗野呢?
  郑:最好是符合当时的环境和气氛。其实两样我都喜欢,重要的是用得恰当。比如,在浪漫的氛围中,当然是绅士、温柔一点的好;如果是两人在嬉闹的时候,或者我假装生气的时候,我就希望他能对我粗野一些。
  南:那么你会为男友做什么呢?
  郑:别看我在外面跟个男人似的,其实我是那种喜欢在男朋友面前撒娇的小女人。什么都愿意为我男朋友做,只要他喜欢,就算让我裸着腿穿得很少跳舞,我也愿意。而且我超会撒娇,我的口头禅是:“我偏要嘛,我偏要嘛??”超嗲的,男生听到会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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