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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在宪政理念和法治精神上呐喊

2008-4-25 14:47:57 来源: 南都周刊 浏览量: 580 网友评论 1 条 点击查看
《我所能做的是呐喊》是江平先生近几年来演讲的汇集。文集范围甚广,从中国法治的现状和宪法改革,到法律人的社会责任,再到市场经济立法的理念等均有触及。一个老法律人为中国的宪政之路所做的呼吁,他的热情、责任感和良知、达观的心态,脚踏实地的治学理念等,在这个集子中呈现得异常清晰。
南都周刊记者 陈建利 实习生 夏春燕
 
江平,著名法学家。  CFP
 
 
 
          《我所能做的是呐喊》

                     江平 著

      中国法律出版社2007年9月版

                 定价: 27元
 
 
 
 

中国要搞宪政社会主义

  南都周刊:“呐喊”是你现在给自己的角色定位吗?
  江平:(笑)这本书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我近期的演讲集,他们挑了里面的一句话做标题,我也同意。这个标题有两个意思。第一,我现在已不参与任何的人大和其他方面的工作,仅是一个教授。第二,作为搞法学的,希望中国现代的法律精神能够得到更高的贯彻。现在看来离这个还有距离,希望在中国的法制建设上,现代法制理念、现代宪法精神上、民主政治上能够呐喊一下。也许有人感到我把自己抬高了一点,与鲁迅的“呐喊”类比,但现在中国的确需要在宪政理念和法治精神上呐喊。

  南都周刊:“我所能做的只是呐喊”,这里面有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但也有一种悲怆的感觉。
  江平:过去我担任校长也好,在全国人大参加立法工作也好,我所能做的还多一点。现在只担任教授,我只能是发声呼吁。当然,第二层意思也很明确。如果现在社会很理想了,当然不需要呐喊了,就是因为现实与理想还有很大的差距。
  南都周刊:你曾谦虚地说,你没有读过多少法学名著,也没有写过法学名著,你更多的是一个法学教育家和法律活动家。你们这代人既经历了“反右”和“文革”的切肤之痛,也参与了改革开放后的立法工作和宪政呼吁,你怎样看待你们这一代法律人的使命?
  江平:在中国一百年以来的法学人中,刘桂明把我们看作第四代法学人。我们这一代是1930年出生的,1949年正好是十八九岁的年龄,参加了革命,也参加了新政权的建立。在那个时代,我们上一代的法学家,除了搞国际法的,后来得到了一些重用外,其他的都被看作是旧法人才。
  南都周刊:您78年的人生历程,无论是受到的屈辱磨难,还是获得的荣誉褒奖,与20世纪中国的历史进程无不交织在一起,回首时你会有什么复杂的感想?
  江平:从我们这一代法律人来说就是两个。第一是从1949年到1979年这三十年,是一个很坎坷的道路。从开始1949年比较注意法制和法律,1951年第一批派到苏联留学的300多个人当中,专门派去学法律的就是12个人。学苏联,苏联也注重法律啊。但1957年反右以后,尤其是文化大革命,越来越法律实用主义,践踏了法治,导致了十年浩劫,这三十年我学的法律一点用处都没有。
  南都周刊:留下了很多遗憾。
 
 
  江平:很大的遗憾,我学的东西一点也用不上,国家也不要法律。但改革开放这三十年,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的法治建设确实和前三十年完全不一样,对法治的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包括现在我们整个社会的进步。改革开放有两个轮子,一个是市场经济,一个是法治。

  但我们要看到这三十年有进有退。总的是进步了。我常常说是进两步,退一步,今天这进了,明天那又退了,也有不少遗憾。现在宪政怎么样?宪法权力保障怎么样?言论和新闻方面连法律都没有,还都是空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改革开放三十年,还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快,市场经济建设快,而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人权保障发展方面,法制完善方面还是相对滞后的。但中国终究走上了一条正确的、健康的、法治的道路,还要进一步走上宪政的道路。现在不是就到底搞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展开争论吗,我的发言就是搞宪政社会主义。
  南都周刊:像这本演讲集所呈现的,你近几年不断地在一些公开场合,在媒体上发言呼吁,觉得有紧迫感?
  江平:当然,但不能理解为,我呐喊好像我就是先知先觉。现在社会的确是形成了较大的社会力量,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宪政的重要性。为什么说“呐喊”?就在于环境开始封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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